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是指排污單位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經審查發放的允許排污單位排放一定數量污染物的憑證。
哪些企業需要申報排污許可證:
1、排放工業廢氣或者排放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
2、集中供熱設施的燃煤熱源生產運營單位。
3、直接或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
4、城鎮或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
5、依法應當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其他排污單位。
申報程序:
1、登錄申報系統。排污單位登錄網絡地址http://permit.mep.gov.cn,進入國家排污許可信息公開系統。
2、注冊系統賬號。排污單位首次使用系統,需自行注冊賬戶,并用此賬戶登錄、辦理排污許可所有申報審批事項。注冊需要企業填寫企業名稱、地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相關信息。排污單位登錄公開系統,點擊導航欄“網上申報”按鈕,進入國家排污許可申請子系統進行注冊。
3、填報申請內容及企業信息。登錄進入國家排污許可核發平臺,排污單位可選擇相應的業務進行辦理。申請排污許可證需點擊“許可證申請”,進入后按照排污單位實際情況填報信息,并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以后如需對許可證進行變更、延續或補辦,可點擊相應選項。
4、申請前信息公開。在網上提交申請前,排污單位應將主要申請內容通過國家排污許可證信息管理平臺或者其他途徑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向社會公開,公開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對于實行排污許可簡化管理的排污單位,可不進行申請前信息公開。
5、網上提交申請。網上信息公開結束后,在國家排污許可管理信息平臺上提交申請。其中,實行重點管理的排污單位向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的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申請核發排污許可證;實行簡化管理的排污單位向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申請核發排污許可證。